摘要: 原標題:廣東:研學旅行不得以盈利為目的開展各地陸續出臺研學旅行政策 近日,廣東省教育廳等12個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意
原標題:廣東:研學旅行不得以盈利為目的開展 各地陸續出臺研學旅行政策
近日,廣東省教育廳等12個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針對研學旅行的實施提出了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提出將研學旅行納入教學計劃,確保每位中小學生在每個學段參加有效的研學旅行,并打造一批研學旅行精品線路。

研學旅行:納入教學計劃,確保在每學段展開
此次《意見》針對研學旅行的具體實施確定了四項主要任務,第一項就是將研學旅行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意見》規定,各中小學要根據實際,結合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統促進研學旅行和學校課程體系的有機融合。同時,要根據地域特色和學段特點,確保每位中小學生在每個學段參加有效的研學旅行。
第二、通過探索建立教育基地的準入標準、退出機制和評價體系,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建設主題性實踐教育基地,各基地要針對性地開發多種類型的活動課程,進而打造一批研學旅行精品線路,逐步形成布局合理、互聯互通的研學旅行網絡。各基地要針對性地開發自然類、歷史類、地理類、科技類、人文類、體驗類等多種類型的活動課程。
另外,《意見》也在加強專業人員隊伍建設和規范組織管理方面做出了具體要求。
不得以營利為目的,研學結果納入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意見》指出,研學旅行不得開展以營利為目的的經營性創收,對貧困家庭學生應減免費用。建立研學旅行經費籌措機制,可通過種渠道籌措研學旅行經費。交通、文化相關部門應嚴格執行兒童票價優惠政策和門票減免政策;鼓勵通過社會捐贈、公益性活動等形式支持開展研學旅行。
《意見》同時提出建立研學旅行科學評價機制,除了要對學生參加研學旅行的情況和成效進行科學評價,還需將評價結果納入學生學分管理體系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各地陸續出臺研學旅行政策
自2016年教育部《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意見》發布后,研學旅行市場開始呈現火熱發展。不少地方政府也緊隨其后,出臺推進研學旅行發展的相關政策。
2018年7月,浙江省教育廳、旅游局等10部門聯合出臺《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意見》,針對學校組織研學旅行的年級和時間安排做出了詳細規定。并提出要計劃使用5年左右的時間,創建全國中小學研學實踐教育營地2個以上、全國基地20個以上。遴選公布省級營地10個以上、省級基地100個以上。
2018年10月,武漢市旅游發展委員會、武漢市教育局共同發布了《武漢市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標準編制》(以下簡稱《標準編制》),為實現研學旅行的規范化發展,出臺了對機構、基地、研學導師等制定詳細的考評標準。
此次廣東省教育廳印發的《關于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實施意見》,將于2018年11月1日實施,有效期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