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標題:無收入無盈利科技企業可申請赴港上市,含新食品及農業技術 近日,香港交易所全資附屬公司聯交所宣布推出新特專科技公司上市機制,同時《主
原標題:“無收入無盈利”科技企業可申請赴港上市,含新食品及農業技術
近日,香港交易所全資附屬公司聯交所宣布推出新特專科技公司上市機制,同時《主板上市規則》將于3月31日新增18C章并正式生效。

新規將特專科技公司分為已商業化、未商業化兩大類。其區分標準為,過去一個會計年度特專科技業務的收益是否達到2.5億港元。根據港交所《上市規則》第8章規定,于香港上市的公司經審計的最近財年營收必須大于5億港幣。而18C章則大大降低了這一門檻。同時,新規放寬了對收益及盈利的要求,將市值、研發投入及歷史融資作為替代的上市要求。
2022年10月,香港交易所刊發《有關特專科技公司上市制度的咨詢文件》,以此建議擴大香港現有上市制度,允許特專科技公司來港上市,并就此征詢公眾意見。此舉是為了進一步支持新經濟領域創新公司的集資需求,為五大科技行業的公司提供香港上市的新渠道,即新一代信息技術、先進硬件、先進材料、新能源及節能環保、 新食品及農業技術。
相比咨詢文件,3月底即將實施的規定,修訂了四個方面,上市時的預期市值、研發開支比例、資深獨立投資者作出相當數額的投資、向獨立定價投資者分配發售股份的定價過程。
最低市值門檻方面,已商業化公司從80億元降低至60億港元,未商業化公司從150億港元降低為100億港元;其次,研發開支比例的最低門檻,收益達1.5億港元但低于2.5億港元的未商業化公司門檻降低至30%及以上,已商業化公司為15%及以上;適用期間為上市前三個會計年度中至少兩個年度,或者上市前三個會計年度合計
再次,相當數額的第三方投資方面,對領航資深獨立投資者投資的指示性基準也做了進一步細化的要求;優化定價過程,向獨立定價投資者分配50%及以上的發售股份須分配予獨立定價投資者。其中,獨立定價投資者指的是符合相同獨立性規定的機構專業投資者及管理資產規模、基金規模或投資組合規模至少達10億港元的其他類型投資者。
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歐冠升表示:“這是香港股票市場發展的另一新里程。新經濟行業正在迅速改變我們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引入的新上市機制將有助創新領域的新一代公司接通資本市場。香港交易所一直致力支持發行人和投資者的需要,在2018年推出的上市制度改革令香港發展成亞洲領先的生物科技集資市場,今次我們在此基礎上增設特專科技章節,將支持更多公司的集資需要并實踐創新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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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2023-11-30 11:18: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