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正式頒布!
摘要: 原標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正式頒布! 近日,國家網信辦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廣電總局
原標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正式頒布!
近日,國家網信辦聯合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廣電總局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今年4月,為促進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健康發展和規范應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即印發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如今靴子終于落地。

《辦法》提出對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實行包容審慎和分類分級監管,明確了訓練數據處理活動和數據標注等要求。規定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規范,明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提供者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未成年人用戶過度依賴或者沉迷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按照《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對圖片、視頻等生成內容進行標識。此外,還規定了安全評估、算法備案、投訴舉報等制度,明確了法律責任。
《辦法》明確,推動生成式人工智能基礎設施和公共訓練數據資源平臺建設。促進算力資源協同共享,提升算力資源利用效能。推動公共數據分類分級有序開放,擴展高質量的公共訓練數據資源。鼓勵采用安全可信的芯片、軟件、工具、算力和數據資源。
在服務規范方面,《辦法》明確提供者對使用者的輸入信息和使用記錄應當依法履行保護義務,不得收集非必要個人信息,不得非法留存能夠識別使用者身份的輸入信息和使用記錄,不得非法向他人提供使用者的輸入信息和使用記錄。提供者應當依法及時受理和處理個人關于查閱、復制、更正、補充、刪除其個人信息等的請求。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指出,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的發展與治理需要政府、企業、社會、網民等多方參與,共同促進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發展,讓生成式人工智能技術更好地造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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