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來源| 日前,教育部發布《關于進一步減輕中小學教師非教育教學負擔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深化中小學教師減負工作作出系統部署,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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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發布《關于進一步減輕中小學教師非教育教學負擔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深化中小學教師減負工作作出系統部署,共8條具體措施:嚴格規范發文審核、清單管理督查檢查、優化社會事務進校園“白名單”制度、嚴控借調借用教師、精簡數據填報、完善課后服務保障、健全監測核查及強化部門工作協同。
同時,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教育部提到,《通知》緊扣教師非教育教學負擔的關鍵環節和突出問題,提出了一系列針對性、操作性強的具體舉措,主要內容可概括為3大方面:嚴控外部干預、優化內部治理、強化監督問責。
01嚴控外部干預
以剛性約束為學校和教師劃界,嚴禁強制師生參與與教育教學無關活動,抵御非教育教學事務過度侵擾。
《通知》將是否布置超出教師職責范圍的工作作為重要評估內容,并給出具體舉措。如建立嚴格涉校涉師發文審核機制、規范涉校涉師督查檢查評比考核清單管理、健全社會事務進校園白名單制度、嚴格中小學教師借調借用管理等。
《通知》還有具體落地的細則,比如督查檢查評比考核事項要每年年初報教育部備案,未納入清單的事項一律不得開展。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加強統籌協調,提前1個月明確檢查內容、范圍與方式,杜絕重復檢查和多頭檢查。
每所學校每年接受縣級及以上教育綜合督導不超過1項,業務性資質評定、等級認定、技術考核等不包含在內。
在社會事務方面,《通知》提到,教育部對省級社會事務進校園白名單進行審核把關,每年春季學期開學前完成備案。
省級社會事務進校園“白名單”總量一般控制在10項以內,動態更新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未列入“白名單”事項原則上不得進入,每所學校每學期各類進校園活動不超過6次。
嚴禁強制要求師生參與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不得要求教師承擔巡河護林、上街執勤、創城慶典、匯演展覽等非教育教學任務。嚴禁以打卡留痕、填報總結等方式驗收活動,不得將參與情況與考核評優掛鉤。
有關中小學教師借調借用,《通知》提到,上級機關、單位原則上不得借調中小學教師,不得以工作專班、跟班學習、交流鍛煉等名義變相借調。確因工作需要的,在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情況下,應當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并報同級黨委組織部門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借調時間一般不超過6個月,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延長時間一般不超過6個月,并應當提前征得派出學校和本人同意。
嚴格規范管理中小學校承擔社會考試和教師監考任務,每校每年承擔社會考試次數不超過5次。
法定節假日、周末、寒暑假等無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專任教師值班值守。
02優化內部治理
聚焦教育系統內部,通過技術賦能與規范流程為教師松綁。
如數據填報、課后服務等工作,都有規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