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標題:中小學春秋假,要來了? 在常州傳媒行業工作的林娜有兩個孩子,一個讀初一,一個上五年級,都在常州頭部學校就讀。當獲悉江蘇部分地區可能
原標題:中小學春秋假,要來了?
在常州傳媒行業工作的林娜有兩個孩子,一個讀初一,一個上五年級,都在常州頭部學校就讀。當獲悉江蘇部分地區可能試行春秋假制度時,林娜感到有些詫異。“常州此前沒有春秋假,也不確定今年‘十一’期間會不會推行‘秋假’。”她說。
據了解,近期江蘇省推出多項與中小學生密切相關的新政,例如,學前一年兒童免保教費政策全面落地,小學將全面施行每天1節體育課,中小學實現空調全覆蓋。而最受關注的,莫過于“春秋假”的試行動向。

據江蘇省政府發布的《關于印發江蘇省實施提振消費專項行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確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試行將“五一”前3個工作日、“國慶”前3個工作日分別設置為中小學春假和秋假。
貴州師范大學國際旅游文化學院副教授張玥唯認為,探索將春秋假與促進消費相結合,不僅有助于釋放旅游市場潛力,也可緩解集中休假帶來的資源供需矛盾,優化假日經濟結構。
但現實的問題是,對于雙職工家庭而言,“孩子放假,家長卻不放假”的照護難題依然存在,如何更好推廣,還面臨現實挑戰。
需循序漸進、因地制宜推進
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星河實驗小學校長莊惠芬在接受中國新聞周刊采訪時表示,他們對試行春秋假制度持積極態度。她認為,春秋假對于家庭是“錯峰休假”的有益嘗試,對于學生則符合“因時施教”的理念,期待其成為校內外結合、家校社聯動的積極實踐。
然而,家長群體對春秋假的態度仍存在較大分歧。部分家長擔憂,假期安排可能加劇“孩子放假、家長無休”的照管壓力,或影響學生的學習連貫性;也有家長視其為家庭長途旅行的良好契機。
一位趙姓家長的孩子在常州某小學讀四年級,他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若額外設置假期,可能增加雙職工家庭的負擔。“我們都需要上班,請假本身并不容易,工作如何交接更是現實難題。”他建議,若江蘇推行春秋假,可采取彈性安排:有條件的家庭可自主休假,校方同時提供托管服務,由教師輪值看護,以緩解無暇照顧孩子的家庭的壓力。
林娜除關注集中放假帶來的出行成本上漲外,也更擔憂此舉對學業連貫性的影響。她指出,其周圍不少家長即便在國慶長假期間,仍會在假期首尾為孩子安排補習課程,導致家庭通常只能選擇短途周邊旅行。因此在她看來,單純通過增設春秋假以延長總假期天數,實際意義有限。
不過,林娜仍期待推行春秋假。她說,家長所在單位應予以相應支持,方便請假照護。同時,她建議不同城市實行輪流放假的機制,通過錯峰假期緩解集中出行帶來的擁堵與費用上漲問題。
2025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工藝美術大師龐永輝提出在全國推行“春秋假”的建議時也談道:推行“春秋假”制度,可為國人提供更多出行選擇。特別是對于家庭出游而言,家長可在“春秋假”期間帶薪休假陪伴孩子,是寒暑假之外可行的時間窗口。同時,“春秋假”也可促進假日旅游消費,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統一假期出游集中帶來的資源供需緊張問題。
莊惠芬指出,若想春秋假全面普及仍需循序漸進、因地制宜。她分析,城鄉之間的經濟發展與教育水平存在差異:城市家庭可能選擇研學旅行,而農村孩子可能面臨“假而不休”的現實困境。對學校而言,當前中小學課程內容和課時已相當飽和,尤其是初高中階段,一些學校會擔心影響教學進度,因此亟須建立相應機制以保障春秋假順利落地。
此外,她提到,春秋假也可作為組織集體研學活動的契機,但這也伴隨一系列新挑戰:學生離校期間的安全責任如何界定?集體外出活動風險較高,應如何規范管理?假期是否變相增加教師工作量,教師的工作與休息權益又該如何保障?這些問題都需在政策推行過程中予以充分考量與解決。
專家:建立“必放+選放”彈性實施機制
事實上,春秋假并非新生事物。早在2013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民旅游休閑綱要(2013—2020年)》就提出,在放假時間總量不變的情況下,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學放春假或秋假。2014年,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關于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進一步明確,中小學可按有關規定安排放春、秋假。這些政策為中小學春秋假的實施奠定了基礎。
2020年,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1966號建議提出“增設大中小學春秋假期,建立錯峰休假制度促進旅游業均衡健康發展”。同年10月,教育部答復稱,在保證開足開齊國家規定課程、完成好正常教育教學任務和教學時長的前提下,學校放假時間包括春秋假時間由各地、高等學校結合實際做出具體安排。
今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提振消費專項行動方案》也明確提出,“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實際探索設置中小學春秋假”。
從十余年的政策推進中可見,春秋假話題屢被提及,持續引發公眾關注。2024年4月中國青年報社社會調查中心聯合問卷網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71.3%的受訪者支持在更多大中小學推行春假制度。
實際上,已有部分地區率先開展春秋假試點。早在2004年,杭州就出臺了《調整中小學假期和作息時間的意見》。
今年3月,杭州市教育局黨組成員、總督學孔永國在接受公開采訪時表示,杭州推行春秋假的首要目的是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的學業負擔;其次,是讓學生在學期中獲得一段休息調整的時間,更希望他們能夠走出課堂,領略祖國大好河山,促進身心全面發展。
杭州某小學校長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杭州實施春秋假制度多年,家長和學生已逐漸形成習慣,每年放假時間由各區教育局統一發布。他觀察到,絕大多數家庭對該政策持支持態度,學生多出幾天休息時間,家庭也更容易統籌安排旅行,整體反響積極。
針對部分家長無暇照顧孩子的問題,該校長表示,杭州各學校提供托管服務,采取自愿報名方式,將無人照看的學生集中組織社團活動或課程。托管規模根據實際人數靈活調整,利用現有師資和場地,并不額外增加學校負擔和成本。
杭州某醫療機構從業人員徐聰告訴中國新聞周刊,他們已開始興致勃勃地規劃即將到來的“秋假+國慶”長假安排。她的孩子剛上小學一年級,雖尚未體驗過春秋假,但班級中多數家長都對這一政策表示支持。“非常期待,這相當于一次錯峰出行的好機會。”徐聰表示,“之前假期帶孩子去北京,故宮、博物館常常預約困難,現在可以趁人少好好參觀。”至于家長請假的問題,她認為可通過調休或年假等方式解決。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杭州還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完善春秋假實施的通知》,明確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免費春秋假托管服務。
除杭州外,也有部分地區在推進春秋假試點工作。在時間安排上,除了將春假和清明、“五一”等法定假期“湊整”連放外,有些地方探索結合傳統節日、地方風俗、氣候特點設置放假時段,多為2至3天。
例如,湖北省恩施市自2014年起便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試行春假,今年春假與清明節連休共五天。今年8月9日,廣東省佛山市教育局發布通知,明確將在新學年于全市義務教育學校開展春秋假試點,秋假3天、春假2天,合計5天。9月2日,浙江省紹興市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2025年紹興市提振消費政策》時,也正式宣布將推行中小學“春秋假”制度。
不過,前述校長表示,從學生實際需求出發,可對秋假時間進行優化。他指出,“將秋假安排在11月上中旬或許更為合理。當前不少地區將秋假與國慶假期相連,總時長雖增加了,但暑假剛結束不久又放長假,秋假的休息調節作用可能被削弱”。
他表示,與國慶假期“湊整”連續放假,實質上只是假期的簡單延長,而若將秋假調整至11月份,則相當于在學期中段新增一個獨立假期。“國慶節后至寒假之前的學習周期較長,此時安排假期對孩子來說,會更喜歡。”
莊惠芬指出,為更好推進春秋假,教育部門應進行制度設計與政策配套,建立“必放+選放”模式的彈性實施機制,規定基礎假期天數,允許各地各校根據實際情況微調時間;實施“學段差異化”安排:小學可適當延長,初高中酌情減少;推行“錯峰放假”制度:區域內學校分批放假,緩解公共服務壓力。
此外,她認為,政府部門需要完善法律保障,推動父母陪護假與孩子春秋假銜接,并出臺相關假期管理條例,明確各方責任邊界;同時,整合博物館、科技館等公共資源,建立資源支持體系,設立專項財政補貼,支持農村學校開展有質量的假期活動。
“應建立‘省級指導、地方統籌、縣校實施’的三級管理體系,推動形成‘假期即課程、休息亦成長’的新型教育生態。”莊惠芬表示。
















